第 28 條所述之歐盟符合性聲明,應包含下列所有資訊:
- 1.
名稱、型式及任何足以唯一辨識該具數位元素的產品之額外資訊
- 2.
製造商或其授權代表之名稱與地址
- 3.
聲明本歐盟符合性聲明係由提供者單獨負責簽發之陳述
- 4.
聲明標的(可供追溯之具數位元素的產品識別資訊,於適當時得包含照片)
- 5.
聲明上述標的符合相關歐盟協調法規之陳述
- 6.
所採用之任何相關協調標準,或所依據宣告符合性之任何其他共同規範或網路安全驗證之出處
- 7.
於適用時,公告機構之名稱與號碼、所執行符合性評估程序之說明,以及所簽發證書之識別資訊
- 8.
其他資訊:代表下列者簽署:(簽發地點與日期):(姓名、職稱)(簽名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