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4 條 相互承認協定

CRA 網路韌性法案 · 第 III 章

考量第三國之技術發展程度及其符合性評估作法,歐盟得依《歐洲聯盟運作條約》第 218 條與第三國締結相互承認協定,以促進並便利國際貿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