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RA 網路韌性法案 · 第 II 章
進口商或經銷商以其名稱或商標將具數位元素的產品投放市場,或對已投放市場之具數位元素的產品進行實質修改者,就本法規之目的應視為製造商,並適用第 13 條及第 14 條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