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5 條 公告

CRA 網路韌性法案 · 第 IV 章

1

會員國應將經授權依本法規執行符合性評估之機構,通知執委會及其他會員國。

2

會員國應致力於確保至 2026 年 12 月 11 日前,歐盟境內有足夠數量之公告機構得執行符合性評估,以避免瓶頸及市場進入之障礙。